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場地借用
場地借用-教室
教室場地借用說明
請填寫「教室場地借用表」完成申請程序。
每門課程每次借用以
4 小時為上限
。
請於
借用日前一週
提出申請。
聯絡人分機:
2011
使用完畢後,場地及相關器材須恢復原狀。
教室場地借用表(請完整填寫)
※ 請先查閱行事曆確認可借用時段,再進行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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