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素養/核心能力(評核指標)
音樂學系基本素養與核心能力
110.08.17
學生基本素養
1.自愛與愛人。
2.了解生命的價值、具同理心、能尊重生命與文化差異。
3.具好奇心,勇於表達自己的想法。
核心能力 | 評核方式 |
---|---|
1.獨奏或合作演出之專 業演奏能力。 |
指標1:熟悉主修樂器之基本曲目、表演特色、技術發展與詮釋能力。 指標2:瞭解作品創作理念與相關文獻閱讀或能以口語表達對作品的想法。 指標3:舉辦公開展演或參與大班課、大師班與音樂會。 指標4:音樂合作時所需之溝通能力訓練及敏銳度養成。 |
2.演奏家、室內樂團與樂團之基礎認識。 |
指標 1:熟悉各領域著名演奏(唱)家、指揮家及其特色。 指標 2:熟悉著名室內樂團、樂團及其特色。 指標 3:比較不同演奏家或團體之詮釋風格。 |
3.音樂理論、音樂欣賞與音樂史之專業基礎能力。 |
指標1:熟悉樂器之音域、音色、架構與名曲。 指標2:和聲、對位與曲式學的研究與學習。 指標3:分析不同的音樂風格,培養基本作曲能力。 指標4:西洋音樂史之演進與發展。 指標5:音樂要素、樂派風格與代表名作之賞析。 |
4.瞭解多元音樂文化或音樂與相關藝術之關係。 |
指標 1:多元民族音樂欣賞。 指標 2:音樂在不同文化的實踐方式與社會結構中的功能、角色與地位。 指標3:對於當今各著名之音樂節及國際大賽之基本認識。 指標 4:認識音樂與其他領域藝術如文學、舞蹈、電影、表演或繪畫之相互關係。 指標5:建立舞台表演之肢體表現力與肢體藝術美學基礎。 |
5.專業撰寫能力。 |
指標1:以專業角度闡述音樂理念或撰寫樂曲解說。 指標2:學術論文格式之基本認識與書面報告撰寫。 |
瀏覽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