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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臺南藝術大學音樂學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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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素養/核心能力(評核指標)

音樂學系基本素養與核心能力

110.08.17

學生基本素養

1.自愛與愛人。

2.了解生命的價值、具同理心、能尊重生命與文化差異。

3.具好奇心,勇於表達自己的想法。

 

核心能力 評核方式
1.獨奏或合作演出之專  業演奏能力。

指標1:熟悉主修樂器之基本曲目、表演特色、技術發展與詮釋能力。

指標2:瞭解作品創作理念與相關文獻閱讀或能以口語表達對作品的想法。

指標3:舉辦公開展演或參與大班課、大師班與音樂會。

指標4:音樂合作時所需之溝通能力訓練及敏銳度養成。

2.演奏家、室內樂團與樂團之基礎認識。

指標 1:熟悉各領域著名演奏(唱)家、指揮家及其特色。

指標 2:熟悉著名室內樂團、樂團及其特色。

指標 3:比較不同演奏家或團體之詮釋風格。

3.音樂理論、音樂欣賞與音樂史之專業基礎能力。

指標1:熟悉樂器之音域、音色、架構與名曲。

指標2:和聲、對位與曲式學的研究與學習。

指標3:分析不同的音樂風格,培養基本作曲能力。

指標4:西洋音樂史之演進與發展。

指標5:音樂要素、樂派風格與代表名作之賞析。

4.瞭解多元音樂文化或音樂與相關藝術之關係。

指標 1:多元民族音樂欣賞。

指標 2:音樂在不同文化的實踐方式與社會結構中的功能、角色與地位。

指標3:對於當今各著名之音樂節及國際大賽之基本認識。

指標 4:認識音樂與其他領域藝術如文學、舞蹈、電影、表演或繪畫之相互關係。

指標5:建立舞台表演之肢體表現力與肢體藝術美學基礎。

5.專業撰寫能力。

指標1:以專業角度闡述音樂理念或撰寫樂曲解說。

指標2:學術論文格式之基本認識與書面報告撰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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